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70101)
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数学科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具备运用数学知识、使用计算机软件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能在教育、科技、经济和金融等部门从事教学研究工作或在生产经营及管理部门从事实际应用、开发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二、毕业生的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知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受到数学建模、计算机和数学软件方面的基本训练,在数学理论和它的应用两方面都受到良好的教育,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科学研究、教学、解决实际问题及软件开发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和较强的更新知识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比较扎实的数学基础,受到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初步掌握数学科学的思想方法;
(2)具有应用数学知识建立数学模型以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3)了解数学科学发展的历史概况以及当代数学的某些新发展和应用前景;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包括常用语言、工具及数学软件),具有编写简单程序的能力;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3. 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训练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
三、专业主干课程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概率论、常微分方程、数理统计、实变函数、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运筹学、数值分析、数学模型、模糊数学、Python语言、Matlab软件等。
四、学制
四年。学生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五、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学位
六、毕业学分及其结构
最低毕业学分:170学分。
(1)通识教育课程49.5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39.5学分,通识选修课10学分);
(2)学科平台课8学分;
(3)专业教育课程87.5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40学分,专业核心课47.5学分);
(4)拓展教育课程25学分(其中专业拓展课21学分,学科拓展课4学分)。